生育补贴来了!六安正在征求意见!!

生第二个给2000元

生第三个给5000元

女方延长产假60天

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


六安正征求意见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


近日,六安发布最新公告。六安制定了《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》和《六安市生育补贴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

其中补贴标准为生育第二个子女,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;生育第三个子女,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。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标准。

优化休假制度方面,提出符合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,延长产假六十天;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;在子女六周岁以前,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等措施。

保障女性就业方面,提出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,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,在其生育2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,按规定工种不同,给予每人500—2400元培训补贴,培训期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女性人员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等措施。



具体公告如下


为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《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》(皖发〔2022〕14号)精神,积极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》(皖卫人口家庭秘〔2024〕8号)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》和《六安市生育补贴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。


一、征集时间:

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。


二、征集方式:

(一)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“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”(https://www.luan.gov.cn/hdjl/yjzjk/)或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“征集调查”栏目(https://wjw.luan.gov.cn/)留言;


(二)书面信件: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行政中心10楼408室 收件人:樊业芹;


(三)电子信件:发送至电子邮箱763611340@qq.com;


(四)联系电话:0564-3379050。


来信请注明“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”字样及来信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

六安市关于进一步细化完善

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

重点工作任务举措通知的

起草说明




一、起草背景

2023年5月5日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:“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,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,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。”5月8日,省委召开常委会,学习贯彻议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,要求对《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》全面评估的基础上,就一些工作,如产假、生育保险、托育等方面再进行实化细化。


2024年1月16日,经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>的通知》(皖卫人口家庭秘〔2024〕8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。


二、起草过程

为贯彻落实《若干举措》文件精神,市卫健委着手牵头起草《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举措》),2月份开展调研测算和政策梳理比对等工作,形成《工作举措》初稿。3月12日发函征求各县区政府、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并对《工作举措》进行修改完善。形成了《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举措》(草案)。
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工作举措》共分正文及两个附件,分别为《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》、《六安市生育补贴实施方案》(试行)。结合我市实际,在加强生育保障、减轻养育负担、完善托育服务、降低教育成本、优化休假制度、保障女性就业、做实扶助关怀、强化宣传引导、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9条具体措施。


(一)加强生育保障方面,提出及时足额落实生育保险待遇,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,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报销。做好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,分娩并发症、合并症住院治疗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等措施。


(二)减轻养育负担方面,提出强化税收支持生育政策,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等措施。


(三)完善托育服务方面,提出增加托育服务供给,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,大力发展普惠托育,落实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要求。

 

(四)降低教育成本方面,提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,全市新建、改扩建幼儿园10所,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%以上等措施。


(五)优化休假制度方面,提出符合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,延长产假六十天;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;在子女六周岁以前,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等措施。


(六)保障女性就业方面,提出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,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,在其生育2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,按规定工种不同,给予每人500—2400元培训补贴,培训期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女性人员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等措施。


(七)做实扶助关怀方面,提出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,优先签约、优先服务;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,设置提示标志,落实优先便利服务等措施。


(八)强化宣传引导方面,提出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,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、生育观、家庭观的引导;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优势和各类新闻媒体作用,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积极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和生育支持政策宣传教育等措施。


(九)加强组织领导方面,提出坚持人口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、负总责,确保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投入到位、落实到位。


2024年4月22日


 

附件1: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.xls

附件2:六安市生育补贴实施方案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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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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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生育补贴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